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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心目中校园”创意设计图的通知
11-30  

根据青大党办字〔2015〕23号,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征求《青岛大学关于优化资源配置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工作效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创...

根据青大党办字〔2015〕23号,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征求《青岛大学关于优化资源配置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工作效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校区功能布局,科学调整校园基本建设规划,构建数字化校园;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为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特面向全院同学征集“我心目中校园”创意设计图。

一、本次征稿范围

1、西院慧湖北拟建“文化艺术中心”建筑外观及周围景观设计;

2、东校区东院(高职院)校区规划;

3、东校校区整体规划;

4、中心校区整体规划(改造区域详见电子版规划图)。

二、创意设计要求

“我心目中的校园”创意设计主题,要紧紧围绕百年校园的校区规划目标,坚持实用美观相结合,旨在打造文化底蕴深厚的文化艺术中心和校园格局,通过发掘优秀人才和作品、提升美术学院为青岛大学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学院相关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心校区及东校区规划图电子版见附件1)。创意设计应结合建筑功能:

文化艺术中心中预设校史馆、博物馆、美术馆、作品陈列室、特色工作室;

东校区东院(高职院)设经济、管理及法律等学科,打造新型CBD;

大赛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尺寸不限,文字类创意说明、手绘作品、外观效果图等,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三、作品征集时间

本次创意作品征集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10 日。

四、奖项设置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其中最具影响力作品从所有参赛作品中评选产生,作品经评审后一经采纳授予“最佳创意奖”并给予奖励。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人须为美术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形式不限,可个人独创也可团队创作。

2.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青岛大学优化资源配置意见稿要求。参赛作品所涉内容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作品可针对征稿范围中的一处或多处,也可一处多稿。

六、参赛报名与作品报送

1.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2.参赛人在作品背面标注年级、专业、姓名。

3.将参赛作品于规定时间上交至美术学院团委。联系人:席岩,联系电话:0532-85953908。

七、作品展览

大赛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将在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展厅进行展览。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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